这边厢徐静蕾还没正式离开新浪博客,媒体已经大作文章。我看到网易新闻频道的编辑们甚至兴奋得整出了一个专题。可见,当初新浪的“名人博客”是多么让圈内的人嫉妒。
我当时也有点嫉妒,另外更多的情绪还是不服气。于是写了《徐静蕾博客幻像》的文章,说了点“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实话。据说陈彤也看了,对我嗤之以鼻。好在我不混新浪,不用仰人鼻息,所以尽可能地说了点实话。
现在可以说了,其实以前也说过:新浪的“名人博客”是饮鸠止渴,它毁就毁在“产品”和“社区运营”--试图把一个不成功的博客产品,通过运营,包装成一个“时尚”产品,来一剂猛药,从当时被bokee和blogcn抢先的格局中脱颖而出。但“时尚”这玩意,来得快,去得也快,前几个月去新浪开博是潮流,现在再做这事,就是落伍,周围的人会笑话的--瞧这孩子肯定灵魂附体了,居然跑到新浪开名人博客。
新浪的经营理念之一是“永续生存”,但在“名人博客”这个事情上看,却是急功近利,急于打垮方兴东的bokee,而使得自己把一项本来可以长久的事业,变成目前两难的处境:做成“媒体”吧?又不敢投放广告,并且以博客作为媒体信息来源,终究是擦边球,存在政策风险;做成“服务”吧?产品和社区运营又跟不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后一点,关于新浪的社区运营,诸位,我可以负责任地下一个断言:在现在新浪的编辑格局下,新浪永远做不好社区。我的这个断言是基于下面的事实:2001年之前的新浪,是中文网络社区的最大的摇篮。从体沙,混出了现在的泡网社区,天涯社区;从客栈,混出了现在的彼粟离离,狄奥根尼;从读沙,混出了读书生活。。。。。。从2000年开始,多少对互联网有感觉的人,满怀着对新浪社区的“恨意”离开啊。而这些人,现在多数成为各个社区的忠实、核心网友--所以只要这些人不回去新浪,新浪的社区就永远做不起来。
做社区,归根结底,不就是做人嘛。
而新浪的编辑,继续发挥着新浪社区的“文化”。从一些小事就看得出来:比如这次,徐静蕾还没真走呢,新浪博客首页已经默认是“编辑推荐”,而不象从前按点击排名的老徐第一;又比如前段时间老罗前脚刚走,他的新浪博客排名转天就掉了几十位;还有诸多诸多为了访问量而恶改博客文章标题。。。。。。何必呢,何苦呢?为什么非要搞一些小动作来彰显自己的权力呢?如果这些编辑是我的手下,我转天就让他卷铺盖滚蛋,这么睚眦必报的小格局,怎么可能做大?!但在新浪,一再发生这样的小动作,似乎乐此不疲,所以我只能说这就是新浪的社区格局,社区文化。
所以陈彤还是老老实实做新闻门户吧,别做社区了,真没戏。
刚才看网友“元氏森林”的帖子,才知道池莉这两天也关闭了在新浪的博客。我跑过去一看,嘿,池莉不光关闭博客,居然还将全部文章删除。
相比艺人老徐的倚门回首欲走还留,文人池莉的决绝,才是新浪“名人博客”真正的危机。
(一)百度空间前奏
在“百度空间”7月13号上线前,百度公司还有三个举措值得关注:
第一是百度贴吧首页改版,从原来只有分类的首页,增加了聚合内容。这个改动看似很小,但实际上对贴吧是一次重要的重新定位,它意味着贴吧从一个不需要编辑的“产品”,发展到编辑参与的“网络社区”;而现在贴吧首页,即是一个典型的社区首页雏形。
第二是推出了百度“个人中心”,即百度的个人门户,百度通过它在整合用户在整个社区的服务和轨迹。
第三是推出了支付系统――“百度币”。在个人中心,目前用户可以通过百度币购买“百度影视”和“百度传情”两项收费服务。
下面我会说明,上述三项服务都很厉害,但现在我尤其想评论一下“百度币”:大家都知道,很多社区都有虚拟积分,或者说,“虚拟积分”似乎已经成了网络社区的标配。但是百度不这么做,百度一上来就玩真的,直接推出需要用钱购买的“百度币”――相对于那些迄今还没有把虚拟积分“挂钩”人民币的网络社区来说,百度的实用主义思路干净利落,目的性极强。
那么为什么百度这三项服务很厉害?因为它们相当于龙骨,把百度原来已经存在的社区元素(贴吧、知道、love等等)给串了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整体,一个完整的社区――并且是一个非常具有商业潜力的社区。所以我认为“百度空间”推出前,上述三项服务整合时,百度已经是国内最大的网络社区之一了。
其实单单研究百度为什么能短时间成功做成一个大社区,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但这不是本文的重点。现在介绍这些,是希望大家有一个背景了解:百度空间推出前,百度已经是一个大型社区,且非常具有商业性。
百度为什么要做社区呢?我总结了一下,百度官方的说法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是“用户需要我们就做”,但这句话是正确的废话,没有任何意义;第二条是“搜索引擎的初级阶段,偏重于搜索网上信息。但百度公司认为,更多的信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使搜索引擎步入以社区化为特征的时代”――这个说法我相信是真的。如果你看过《搜》就知道,做搜索做到google和baidu的地步,都会面临一个“天花板”,这个“天花版”就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信息。Google和baidu都在试图找到解决方案,李彦宏的思路是“人”,社区搜索。
所以我相信百度做社区确实起因如此。但请大家不要忘记,百度确实是一个实用主义至上的公司,所以李彦宏上述比较“长远”的社区搜索目标,我们可以暂时放在一边,因为百度要达到上述理想,首先就要做好社区。即,我不太关心百度将来这么做“社区搜索”,但我很关心百度现在如何做“社区”。
值得一提的是,李彦宏的“社区搜索”思路,和周鸿袆的qihoo“社区搜索”,表面上用的是同一个词,但是两人正好选择了不同的途径:百度自己做社区,再做搜索;周鸿袆自己不做社区,先做搜索――这两条途径往后各自将会如何演绎,我觉得那会是非常有趣的业界观察,大家不妨多多留心。
以上为百度空间出来前的背景。
(二)myspace和QQ
Myspace最近几天,pv好像已经超过了google,总之,它在美国还是火得一塌糊涂。而在国内,效仿myspace的网站都没做起来。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在我的blog中第三次介绍这个词了:“hanging out”。Myspace之所以成功,在于为青少年所处的半封闭态的亚文化体系中,提供了一种交流模式――hanging out。而这类模式一旦建立,后加入者很难再度进入。而国内最近试图想做myspace的网站都忘记了QQ,QQ实际上早就抢占了这个市场――QQ相当于客户端的myspace,myspace相当于web端的QQ。
我早就不认为QQ是提供交流的工具,或者说,QQ的IM功能已经退位为第2服务,QQ目前给用户提供的第1服务就是青少年“hanging out”。这也就是我昨天的blog文章提到的,space类服务中为用户解决了“kill time”的需求。看着越来越“臃肿”的QQ,我感觉马化腾似乎还是有点抱残守缺,其实IM和客户端已经不是腾讯的重点所在,腾讯真正的定位,是一个大众消费类服务,满足青少年用户“kill time”――与其让QQ越来越“胖”,不如让它“上网”。
以上是百度空间出来前的竞争背景。
(三)百度空间产品
百度空间,从产品设计上来说,相当不错。简单,看起来稳定等等,这些产品细节很多博客已经谈到,我就不多说了。大家如果想仔细研究,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注册一个mop的“极客空间”就知道了。(不过平心而论,我觉得百度空间的域名hi,确实有借鉴mop之嫌)。
总之,百度空间产品,相当不错。
要说大的毛病,就是“中文域名”这点。百度空间的这个设计,我觉得纯粹是画蛇添足,小聪明之误,会给以后百度空间的发展埋下极大的隐患。
(四)百度空间:拳打QQ,脚踢新浪
如果搜狐博客上线,陈彤跑过去祝贺,大家可能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同样的情况却发生在百度空间上线时,马化腾亲到现场祝贺,还和李彦宏共同约定“不做坏人”。这点我想来想去,还是认为马化腾可能没有看清:百度空间其实就是中国的myspace,也就是QQ的web端;准确点说,百度以“百度空间”上线为代表所整合的“百度社区”,就满足用户需求来看,就是QQ的web版。
为什么说“百度空间”具有myspace的雏形呢?
第一,“贴吧”已经聚合了fans群体。Myspace的成功,就在于他们最开始也是走“偶像-fans”路线,搞了一堆音乐人,然后fans上来追捧――以至于好多人到现在还认为myspace是音乐网站。现在,百度空间通过百度贴吧,正在一步步惟妙惟肖地复制myspace成功模式。
写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说“新浪博客”不也是这样的吗?其实不是,新浪表面上也是拉名人,但他做的是名人博客,落脚点是“名人”,而普通人甚至连域名都是数字代号,或者只能无聊地抢“老徐”的沙发,所以在新浪博客那里,“名人”就是几乎全部的价值,普通人只是衬托名人的“背景板”;myspace和百度空间模式,是名人来了之后,落脚点是“普通人”,也就是说,在myspace和百度空间这里,名人只是“道具”,被普通人借用来狂欢的道具。
如果大家对上述区别还不是很能理解,可以访问老徐的博客,看看下面的留言;在访问玉米吧,看看那里网友的留言――两者的区别,就昭然若揭了。
也因此,我昨天blog说了,新浪做不好“space”,他们安心做好“blog”就已经相当不错了;推什么3.0啊,n点0估计新浪都不理解老徐的博客fans和玉米吧网友之间的差异。
第二,百度贴吧的fans群落,相当大,足以突破快速发展的tipping point。因为百度贴吧关键词自主开版模式,事实上,我估计上面的fans群落估计已经涵盖了全部偶像。这个数目是异常庞大的。
这里多说一点:新浪“拉名人”博客,确实执行力非常强,全公司上下齐心,吭哧吭哧地拉了n多名人过来,而且名人架子大,估摸还挺难伺候的,所以新浪拉到现在这个规模的名人,非常不容易;但反观百度,一个编辑不用,就靠产品创新和架构创新,却几乎把中国所有排得上号的名人纳入囊中。山不动,穆罕默德动――对于space服务来说,名人压根就是个幌子,要的是fans。
说回来,所以百度贴吧的现有人气,使得“百度空间”一出来就超越了爆发点,它的爆发也就指日可待。
第三、渗透进入青少年亚文化圈。百度空间的易于操作性,将使得以各类fans为代表的,大批低端用户使用;由于fans一般是青少年,所以百度空间将很快借此渗透进入原本QQ的领地:青少年亚文化圈。这同样是myspace的成功之路。我举例一个个案:我是13号凌晨注册百度空间的,我连续刷新了30几次,发现更新文章的用户青少年很多,他们一般转贴,心情笔记,追星日记为主,其中一个“笔迷”已经更新了3篇文章,全部是周笔畅的资料。
总之,如果单看百度空间,仅仅是一个好的space产品;但结合百度社区来看,我认为百度空间就是中国的myspace,真正的中国式myspace――这其中,百度贴吧的贡献尤大。
(五)新格局
百度空间上线后,我认为国内泛blog服务的格局大致如下:
第一梯队:百度,QQ,新浪,三者关系用下围棋打个比喻:百度野心很大,走的是星位;QQ赚钱为先,做Q-zone要现金流,相当于飞了个小目;至于新浪,本来他不用下space这盘棋,但推出3.0来凑热闹。
第二梯队:其他所有泛blog业务公司。这些公司无论做blog,还是做space,在上述第一梯队的压力下,都充满挑战。
(六)结论
1,我相信百度“社区搜索”的远大理想,但我更认为他们同时还是实用主义的公司;所以他们会首先做好社区,即使这和搜索业务暂时没什么关系。
2,所有社区类网站都要极端关注百度的动向,因为对于这些网站来说,你可以完全不把百度看作一个搜索站点,而应看作一个社区网站
3,百度空间在目前最可能成长为中国的myspace
4,百度空间下一步的运营挑战很多,因为百度在社区方面其实一直缺乏经验
5,百度和QQ的竞争关系将会逐渐尖锐,引爆点将是百度币购买百度空间的虚拟物品
6,百度贴吧,而不是百度空间,才是真正的创新和成功
7,纯粹的BSP基本可以洗洗睡了
8,我也洗洗睡了
(3)二者不可得兼
如果按照严格定义:每周至少使用一次某项服务,才算该服务的用户;那么,到底中国有多少“博客用户”呢?或者换一个类似的问题:每天到底有多少篇博客文章?
这个数字肯定没有准确值。从外部观察,新浪的说法是他们的blogger每天发文30万篇。根据我的经验,这个数字肯定是夸大了。同样根据我的经验,整个中文网络每天的博客文章数量,应该不超过50万篇――这包括了新浪博客、msn space、q-zone、以及所有bsp等等,全部的总和。(比较数据:已经索引了26亿个链接的Technorati每日跟踪的全球blog文章数量是120万篇,中文占据其中15%,即18万篇;由此可以侧面证明,我上述50万篇的估计值是基本合理的)
再按照我在上文的分析,那么每日50万篇中文博客文章中,45%的文章即22万篇是由每周至少更新一篇文章的“博客用户”提供;再根据一般而言用户每天只post一篇文章――由此可以推导出中文“博客用户”为22万×7=154万。
由此得出我的结论:每周更新的中文“博客用户”大约为150万人,占中国1亿网民的1.5%;也就是说,只有这1.5%才是互联网服务定义上的“博客用户”,剩下的98.5%的网民,要么从来没接触过blog,要么玩票。
也许有的网友很奇怪,我为什么非要强调“每周更新”,实际上,这是从商业网站的角度考虑:任何一个商业网站的服务,如果用户一周都不能使用一次,你很难想象这会让他付出某种费用或代价来获得该服务。说句大白话,如果bsp主要收入来源于blogger的贡献,那么48天才blog一次的用户,对于你来说完全不用奢想会从他们身上赚到钱。
另外还有网友认为150万这个数绝对小了,因为他们结合自己切身经验,认为自己就是普通用户,但也能在坚持写博客。比如,keso的文章中一个网友就是如此质疑,认为我太高端,邀请我去看看“普通人写的博客”――其实,所有能看到我这个系列文章的人,对中文网络世界来说,都已经是高端用户了:你得写博客,你得来donews,你还得对blog发展有讨论的兴趣和能力。就以上面这位网友来说,我当然去他的博客看了看,确实很坚持,挺能写的,一篇动辄上千字,但他又不从事文字工作,所以我只好换个中性的说法:您是文字爱好者,所以您是博客――我举例这些是想说明:150万,这个数字可能不符合你的直觉,但它是合理推导出来的;此外,150万这个绝对数字也很大了,所以当个体用切身经验来直觉判断时,你极可能会认为周围的人都是“博客用户”,因为凑巧他们都在150万这个集合中而已。
这个系列写到这里,让我梳理一下:我一直在盯着一个问题:把1.5%的网民和98.5%的网民区分开――在第一部分,我从用户经验的角度来区分;在第二部分,受keso的提示,我用数据推导;但无论“经验”还是“数据”,都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或者说吧,我厌倦了对blog的咬文嚼字,所以爱怎么称呼都可以,你愿意认为所有中国网民都是blogger也无所谓;但我要的是在“泛blog服务”上的一个“细分”,1.5%的a类用户和98.5的b类用户,因为他们的需求是完全不一样的。
A类(建议命名blog)
数量:1.5%
用户需求:获得传播的影响力
网站应提供服务:媒体平台,是用户的生产力工具
B类(建议命名space)
数量:98.5%
用户需求:kill time(交友、追星等等等等)
网站应提供服务:交流平台,是用户的消费产品
表面上同样的“泛blog”服务,但是服务对象差别太大了,类似你同样面对两个人,但一个人是汽车的设计者,一个是汽车的消费者,你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张图纸,还是一辆汽车?
(4)终章:做牛做熊都好,就是不能做猪
这个系列我写得非常累,因为我是在梳理自己的思考。而写到现在,我其实只得出了一个常识――1.5%的网民和98.5%的网民完全不同。
但就这么一个常识,其实已经有包括我在内的n多人、n多金钱为之投入,为之付出代价――而且还正在继续为之投入,为之付出代价。
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个沉重的常识。下面是根据这个常识,结合02年blog进入中国以来的一些事件,推导出的一些结论
1,“we are media”是错误的:只有1.5%的网民是media,而98.5%的网民即使建立了以个人门户为代表的“网络数字化人格”,那也只是一种互联网存在,being
2,前几年关于方兴东博客是“精英”,木子美博客是“草根”的争论是错误的:因为从博客内容区分“精英”或“草根”没有意义,两者真正的区分在于是否具有media特性(传播性);而就这点来看,方兴东、木子美、keso,还包括我,以及绝大多数donews的博客都是属于1.5%的那类blog。事实上,我们是一类人。
3,blogchina,blogcn,blogbus等等早期BSP之所以没发展起来,就是因为他们试图同时服务两类用户,而不是只服务于blog或space――其实现在看来,他们第一应该只选择一类,第二在当年,他们应该最优选择是成为blog的服务商,而不是space服务商。到底是服务于1.5%,还是服务于98.5%,在商业利益上是没有区别的,即两者是不同类型的服务,两者都可以做大;运营者应该根据自身资源和时势进行选择,唯一肯定失败的是两者都做,这非常类似股市,做牛做熊都好,就是不能做猪――盖因其太贪,想两面讨好,占尽便宜。
4,新浪,根据路径依赖,本能选择成为了blog服务商,成为了媒体,服务1.5%的用户――但这是他们的本能,其实他们并没有真正想明白,所以新浪博客在很多地方做得不到位,尴尬,原本“做牛”,但现在开始有“做猪”的倾向
5,QQ,q-zone同样是路径依赖,本能选择成为了space服务商,服务98.5%的用户。但相比新浪,qq的定位很坚决,是我认为截至目前为止,在泛blog业务方面,战略定位和执行最恰如其分的公司,可以说一直在“做熊”
6,百度空间,这个我会专门再写一篇分析,但简单说来,很明显,它一出来就是“做熊”的架势,最直接的将威胁QQ,其次是新浪――有人认为百度空间对msn space最有威胁,这不对,因为msn space因政策之限,不可能在国内做社区来抢大家的饭碗;反而,最受到影响的是qq。百度抛开搜索方面的业务,其社区方面的业务其实相当于qq的web化。
写累了。原来设想今天这部分是谈如何用blog做媒体,以及如何做space;但前者大家可以参考新浪,后者我会在下一篇blog,通过专门分析百度空间来谈谈。
这个冗长的系列就先到这里吧。
(二)观念要服从现实
在写完《博客即媒体(1)》后,我发现有一处自己表述得比较含混,平添许多误解。原文:“普通网民根本不需要blog服务”不准确,因为什么是“普通网民”,这个很难定义;现在换一种表达方式:“blog服务不会成为类似email、IM这样的互联网基础服务”――这样叙述的,其实和我上文说的是同一意思,即我的观点是:博客不会成为“人人都需要”的基础服务,而只会成为少数人需要的高端服务。(基础服务:根据CNNIC的统计看,email,搜索,im等基础服务,基本上都是超过50%的网友会使用,有的比例甚至超过80%)
在上文发表后,非常感谢keso写了一个评论,用数据来反驳我的观点,使得这场讨论更广泛。但下面我会证明,keso所引用的数据,其实恰好能证明而不是反驳我的立论。不过在这之前,我先回应zheng的《麦田的被洗了脑的Blog观念》。在这篇文章中,zheng逐条反驳了我的“博客三座大山”。对于zheng说的这些,我感觉特别熟悉,因为类似“blog的社会性”,“blog是个人在网上的代理”(大意),这些提法,都是我曾经也有过的。所以我非常理解zheng,因为此时的zheng和当时的我一样,其实都是在试图用一些“观念”(类似上述blog是个人的代理等等),去替代让我们感觉难以接受的“现实”(博客的三座大山)。
Zheng的结论“博客是一个工具”,我是同意的,但我的修正在于:“博客是一个工具,但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基础工具”――类似每个家庭都有一把改锥,但他们并不是都有电钻。
Keso在文章中引用了两段数据,主要一段是“据Technorati统计,截至2006年3月,Technorati已经跟踪了3530万个blog(目前是4780万个),基本上保持着每6个月翻一番的增长速度。其中,55%(3个月前这一比例是50.5%)的新创建的blog,3个月后仍然保持更新。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的blogger,为390万个(11%)。Technorati每天跟踪到的posts更新数量,超过120万个。另外,2006年3月,Technorati跟踪的中文posts数量,占posts总数的15%”。在我们仔细看这些数据之前需要说明:由于technorati只是一个网站,所以它跟踪到的blog情况,并不能证明blog的总量情况,但由于technorati跟踪的数据量很庞大了,所以研究这些数据的特性,可以几乎准确反映出整个blog的特性。
而从technorati可以看出这些特性:
1,55%的blogger三个月后依旧更新
2,每周更新一次的blogger有390万个--一般而言,更新一次意味着post一篇文章(毕竟一天写2篇blog的情况不是太多),所以我们可以大致估算出这批每周更新的blogger,他们每天post的文章是55万左右
3,每天120万个更新,如果刨除上述55万左右由“热心blogger”提供的文章,大约还有65万是由一般blogger提供,这部分一般blogger人数是3530万-390万=3140万
4,这些普通blogger的更新频率:3140/65=48天
结论,从technorati大量数据可以勾勒出整个blog业界的一个概括:11%的每周更新用户,提供了45%左右的原创内容;而89%的用户,他们大约48天才更新一次,虽然他们也提供了55%的原创内容。
这个结论,其实正好符合经典的“八二原则”,只是我们这次谈的不是“长尾”,而是其“头部”。
另外,按照一般的理解,每周至少使用一次某类服务才能真正算该服务的“用户”,所以严格来说,technorati跟踪的这11%每周更新用户,才能算真正的“博客用户”。
更进一步,这11%还是在使用blog的人之中的比例,还有多少网民压根就没用过blog啊?如果我们就算一半的话,那么放到整个互联网上,真正博客用户就只有5%。
一年前我就知道真正的博客用户不超过5%,然后我拼命想办法试图突破“三座大山”所带来的这种局限,但是我今天明白了,确实没用,博客作为一种工具,潜在用户压根就只有这么多人――那其余95%的人会偶尔使用一下blog,这就好比我们有时也会使用一下电钻,但不会买一个电钻。
预告:下面2章将分别谈对于11%的blogger的媒体策略;以及对于89%的用户,space策略是否可以成功。
世界杯刚过,
准备重新开始博,
正想上来贴一篇关于blog广告的文章,
嘿,没曾想,
就看见mop在我的blog上强行插播了blog广告,
这是我在从事互联网工作后,
第2次在网上说脏话了,
上一次是在bokee骂了顺风一句,
这次真的很生气,
插广告前donews至少应该打个招呼吧?!
而且位置插得那么难看。
刘韧把donews卖给mop绝对傻了,
别说mop还不一定能上市,
就是上市,那点钱就把你和donews买了?!
你也忒廉价了!
最后不蛋b了,
本周之内如果不撤广告,
我就去techweb开博客。
真tmd让人生气!
真想象齐达内那样,一头撞晕你们丫的!
以图为证:

周五应邀参加和讯网举办的关于博客广告的会议。这个主题会议,和讯在三月份就开过一次,当时我专门写了blog介绍。两次会议具体内容差不多,不过这次开会的时候我有点走神,突然想通了一个问题:博客即媒体。这看似普通的问题,但其实想来并不容易。
(一)博客的“三座大山”
交互性。04年夏天,我第一次见到方兴东的时候,就有一些激烈的讨论。当时,我比较看重自己熟悉的BBS ,而方兴东正大力推广Blog。所以就我的立场看,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写blog――都没几个人看的东西;而从方兴东的立场看,他很奇怪为什么还有人愿意待在垃圾文字很多的公众 BBS――没什么价值的东西。现在想来,这是很有意思的一场讨论,我和方兴东的分歧,正好能看见bbs和blog 的对立统一:
BBS:交互强,价值低
Blog:交互弱,价值高
文字能力。如上所述,当我后来加盟博客中国,很自然试图加强blog的交互性。但不久我就发现,比较“交互性”而言,对于blog 还有一个更大的挑战:“文字能力”。这里我特别喜欢引用cnblog原来的压题语:”中国还不是一个善于书写的国度,而blog的出现。。。。。。”――但是我没有毛向辉那么有抱负,他用省略号的潜台词是 blog的出现可能改变不善书写的中国;我没有那么乐观,也没有那么雄心,我连我老婆都改变不了,何谈中国。所以从cnblog的压题语,再结合我对中文互联网的经验,我得出一条悲观的结论:文字能力严重阻碍 blog在中国的发展――会写字的人少,会写还喜欢写字的人更少,如果以这些少而又少的小众作为blog目标市场,那blog 自身的市场空间无疑非常狭小。(暂不涉及blog浏览用户,而只谈blogger)。
很凑巧,当时在博客中国的论坛上,一个网友发了个水贴,我非常喜欢,全文转载如下:
“我上网是怎样的?!开起电脑打开浏览器开一个音乐的网址,在开两个qq,还可以玩一些游戏,一边听歌一边上网,这种感觉蛮叼的!认真的想一下我上网的习惯,真的有点无聊, 我现在又找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博客了 我的写作文才并不是很好,说真的写作真的很烂,真希望能有个写作高手教我写作,我回感谢的!!! 我先写到这了”
您真的相信他从此就变成一个blogger了?不,虽然我没有跟踪这个用户后来的情况,但我们都知道,最可能是这个网友的blog可能没写几篇,就废弃了。
而该网友上网的自画像,恰恰描绘出当前中文互联网70% 以上用户的上网习惯――对于这些用户来说,玩blog即使心有余,也力不足。
持续更新。从现实来看,除了公众人物(明星)、文字媒体从业人员和超级自恋狂,普通人谁能在几乎没有人看的情况下,总是坚持更新 blog?但如果一个blog不能持续更新,很难保证其价值。所以,相比上面谈到的两条障碍,“持续更新”才是blog最致命的难点――因为“交互性”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和社区设计部分解决;“文字能力”可以通过图片、视频、音频blog 部分解决――但让普通人“持续更新”,几乎无解。
很明显,徐静蕾不是我这里所谈的“普通人”
当我投身互联网,从事blog相关工作以来,我一直都在试图“嫁接改良”blog ,使其突破上述“交互性”、“文字能力”、“持续更新”三座大山。对于前两点,我和团队都做了一些努力和尝试,也有一些心得;但blogger“持续更新”的问题,却一直没有让我自觉满意的解决方案,
上周五在和讯的会议上,我有点走神,又想起这个问题。但这次我豁然开朗,突然想通了一点:根本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让普通网民“持续更新”blog!
Blog需要“持续更新”作为必要条件,但没有任何方法让普通网民持续更新,所以结论是:普通网民根本不需要blog服务。
这个结论对您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个长期从事blog相关工作的人来说,这个结论意味着深刻的自我否定,反正不是很容易才想清楚的,所谓“当局者迷”吧。
很多时候,我非常认同keso的判断,但今天他的文章《东拉西扯:豆瓣是谁的》,我不太同意。Keso这篇文章,据我分析是因为前几天windrose的文章《豆瓣不是大家的》。那篇文章我也第一时间就看了。Keso的文章、windrose的文章,都因为豆瓣网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阿北在讨论组里面,公示删除了几个“豆瓣不欢迎的人”,由此在豆瓣网的用户中引起一些讨论。
但有意思的是,阿北删除用户的事情,如果不是发生在豆瓣,而是在任何一个不太出名的网络社区,那就太司空见惯了。或者说,豆瓣网阿北所面临的问题,在任何一个大型网络社区,家常便饭,大家早就找到妥善的处理方式。
为什么放到豆瓣网就好像成为业界的一个热点了呢?这是因为豆瓣网给大家带来了“光晕效应”。我始终认为,豆瓣网定位在阅读、音乐和影视这种小资时尚的调子,是比较聪明取巧的,因为这是“文化商品”,显得特有文化,特别受到拥有话语权的人群(媒体人士)喜好,而人总是本能地关注自己身边的事物,所以媒体人士有意无意之间,大力推广了豆瓣。归根结底,豆瓣,影响了有影响力的人,所以“看起来很美”。
试想,假如一个c2c的网站删除了一个看起来庸俗的网商ID,业界还会有这样的反响吗?!比如,www.kongfz.com?估计n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这个网站。虽然在我看来,它目前比豆瓣还有价值。
写到这里,我想应该很诚实地谈谈我对豆瓣的看法:我看好豆瓣,但又不看好豆瓣――我看好它,是因为目前它聚集了一些高端人士,同时获得了媒体人士的关注,这是很沾便宜的。(根据访谈看,阿北也是非常了解这点,即阿北很聪明地对媒体人士非常敏感)。我不看好它,有很多原因,但说了得罪人,没必要,所以不说了。
用这次豆瓣网删除用户事件来举例,阿北目前的操作方式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删除这些用户完全是合理的,但这个事件压根没有讨论的必要。即阿北删除它们没问题,但有问题的是“讨论”――只要熟悉社区的就知道,凡是一个网站(版块)开始讨论版务,那么这个网站(版块)用户之间无聊的矛盾就会开始产生,用户会逐渐纠缠恩怨,而忘记上网的最初目的。
如果我操盘此事,我会第一删除不受欢迎用户,第二发一个告示公告此事,第三会将此告示置顶封贴――让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讨论。
回头说到keso的文章。我觉得他的这篇文章太理想主义了,隐约在暗示“豆瓣是大家的”。其实作为一个商业网站,豆瓣怎么可能是大家的呢?!它过去,现在,将来都是阿北的。Keso的文章,混淆了一个网站的使用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界限――是的,你可以喜好甚至热爱某个网站,但是千万不要把自己真的就当作这个网站的主人了。否则,最受伤的还是用户自己,特别是为了“理想”而投入到给他们带来“光晕效应”的商业网站的那些热心用户,就好像keso文章中批评,“拐个弯儿就变成了让用户免费为我打工”――说到底,难道豆瓣不也是这样的网站吗?
商业网站,就没必要显得特“清高”,那是假的。Business is business,豆瓣网是阿北的,斗牛士是刘韧的,这些网站都不是用户的。豆瓣网目前主要的优势在于锁定了媒体人士,至于对豆瓣网的经营,如上示例,抛开“光晕效应”后,你会发现阿北将要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
关于社区的系列blog,我已经停滞了很长时间,不是不知道写什么,而是有太多想写的,但很多时候,转念一想,又懒得写了,有点“书非借者不能读也”的意思。不过前几天看了一个材料,flickr的社区准则。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此谈谈社区运营的一个问题。
先概括说一下:我认为网络社区的工作,大致有产品、社区运营、商业这三个方面(这里的“产品”,包括了产品设计、UE/UI、开发)。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哪一个没做好,都不行;但其中的“社区运营”最重要,有点象足球的“后腰”角色,承前启后,既费力,又最不容易讨好。
一般而言,为了保证社区运营,各个网络社区都要搞一些本社区的行为准则。因此这个准则,很多社区都搞得非常严密,一二三四五,搞几十条,力求绝无疏漏,严格规范用户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甚至去界定一些行为,比如,严格定义什么是“抄袭”,什么是“骂人”等等。
有意思的是,这些社区,我们都知道,肯定没有flickr成功;而flickr在制订社区准则时,却采用了相对比较“含糊”的提法,比如这一条:“Don’t be Creepy:You know the guy. Don’t be that guy.”――flickr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当我看到时,却由衷钦佩,感觉他们的成功,绝非偶然,而是对网络社区的理解非常深刻。
从站方来说,所有的社区的建立,都是为了某种良好的目的,比如flickr,创始人建这个站,估计是希望用户通过照片来分享生活感受。但同时无可避免的,会有一些网友在社区做出不符规范的举动,比如在flickr上发送黄色图片等等。对于这些,flickr在另一条规则中比较明确提出,不能有“正面全裸、生殖器”的图片,但那些“擦边球”图片怎么办?那些我们中文用户最熟悉的三点不露但却完全可以说是色情挑逗的图片怎么办?
换到中文社区的操作者,估计会开始定义出n条规则,以此来判断什么是“三点不露但色情挑逗”,然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接下来肯定有网友会质疑,凭什么我发的图片就是“三点不露但色情挑逗”,而和你网管比较熟悉的某某某发的就能ok?再接下来,就是网友和网管之间无休止的辩论――而社区主题“通过照片来分享生活感受”,被双方都忘记了,大家上来就是为了最开始的意气和恩怨。
flickr从最开始就避免了这样的恶性循环――简单的一句话:“Don’t be Creepy:You know the guy. Don’t be that guy.”,堵塞住了所有可能因“擦边球”而起的纠纷。道理很简单:我们没法用准确的文字定义什么是“擦边球”,但你我心里其实都能“感受”到――对于这类本身就比较含糊的“感受”,不妨以含混的方式处理。
更进一步,这句话不只是一条规则,还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心理暗示,站方就好像在说:“flickr把你当作朋友,你可不要做出creepy的行为,让我们失望啊”。这种暗示,激发的是用户内心的羞耻感,让用户感觉是自己想要做“好事”,因此才主动拒绝creepy行为。这种用户内心认同而产生的行为,相比被站方明令禁止的方式,更具有真正、长久的力量。
此外,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排除干扰,让用户真正关注社区主题。庄子曾经说过:“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句话有很多种解读方式。我喜欢把它用到社区运营上来:一些社区之所以显得“乱”,其实恰恰是因为有太多管理员关注“乱事”;而如果这些社区的“圣人”们稍微消停一点,对用户之间那些婆婆妈妈的恩怨视而不见,用户自觉没趣,就会回到社区的主题。否则,试图通过越来越多条文、明细、规则来管理用户,只会使得社区越来越陷入个人恩怨的泥潭。
其实说到这里,如果您看过我的上一篇博客文章《阴阳怕懵懂》,会发现此篇写的虽然是社区运营的一个细节,但依旧是“阴阳怕懵懂”。这里多说一句,所谓“阴阳怕懵懂”,有很多解读方式。你可以说这句话谈到了行动、勇气,确实如此。不过我所理解的这句话,更重要的还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事件,我们要精心准备规划的同时,也要对事件本身的混沌性保持容忍。容忍混沌,不是逃避个人应该承担的那些努力和责任,而是对我们所处的世界和生活,保持谦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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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昨晚写完这篇blog,看荷葡大战。14张黄牌,4张红牌的比赛结果,恰恰又为此文做出了一个示例。一场比赛中,到底裁判是主角,还是球员是主角,我们想必都知道;但俄罗斯裁判“圣人”上场,球赛就玩完了,真正优秀的“裁判”是“隐”于后台。
社区同样如此。
前几天,师兄莫之许把他最近做的一本书送给了我――谭伯牛先生的《天下残局》。该书类似前段时间非常畅销的由余世存编撰的《非常道》,都以一叶知秋的方式论史。只是前者侧重晚清,后者侧重民国;前者重“段子”,后者重“语录”。
很快看完《天下残局》,中间有一个段子觉得非常有趣,摘录如下:
咸丰十一年末,湘军攻克安庆,统帅曾国荃欲率师东下,围困南京。其时,长江航道尚未全部肃清,苏、浙大部仍由太平军控制,国荃行将以万人孤军顿守于坚城之下,心中不免忐忑;但是,南京的最后屏障——安庆既已撤除,再不顺势进军,一旦太平军喘息稍定,反攻倒算,或将前功尽废。正在进退两难之际,胡林翼写信给他“打气”,信中,便讲了“阴阳怕懵懂”的故事:
有兄弟二人,哥哥不信神鬼,弟弟则是迷信发烧友,一切言行俱依黄历,不敢逾违。时间长了,拘禁多了,弟弟颇以为苦,看他哥哥百无禁忌,活得潇洒,乃思效仿。
有一日,弟弟不择日便外出,半道上,竟撞见了黑煞神。黑煞神责备弟弟,说黄历上清楚写了“忌出行”,你竟敢明知故犯,故不得不示以薄惩。
弟弟觉得委屈,说,我犯规一次,便罚了红牌;我哥哥犯规无数次,黄牌也不得一张,太不公平!神曰:“汝兄懵懂;阴阳怕懵懂,不得不避之。汝,畏服我者也,胡可违命?”
故事讲完,林翼因势开导国荃:“天下人,惟懵懂足以成事。(汝)往矣,行见大功之成”
前段时间看方兴东的博客《创业者最核心的品质是什么?对模糊性的高度容忍》。我对他的这篇文章非常认同,因为谈的也是“阴阳怕懵懂”,只是方博用老外的话来说了。
说到我自己,有一句 “莫妙荣”的口头禅也很有意思,来源于十来年前我看的一则报道。当时有个叫“莫妙荣”的贪污犯,事败以后,回顾自己这几年一边腐败,一边步步高升的历程,自嘲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莫名其妙地繁荣起来”。我觉得这个哥们特搞,用一个蹩脚的黑色幽默,现在看来,说的也是“阴阳怕懵懂”
谭伯牛的段子,方兴东的段子,到我自己的段子,也就基本定出了我所认为的“无名小站”。这个台湾目前排名第一的blog网站(或者说台湾的myspace),在我看来和美国myspace一样,基本都属于“莫妙荣”,虽然各自都有一些闪亮点,但总的来说,还是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方,做了不太离谱的事情,于是就成功了,真没有太多复杂的道道儿。如果用个比喻,恰似中人之资,然后顺大流,又比较靠谱,最后也就差不多齐。而真要太聪明,机关算尽,处处想着资源最优化,效率最大化,倒不一定能成功,所谓:人算不如天算,水至清则无鱼。
胡林翼说得非常对,“成事”的,往往是懵懂之人,或揣着聪明装糊涂之人;而处处显示自己智商的哥们儿,往往只适合做谋士。
淘宝公决取消“招财进宝”之后,业界有一些评论文章,多数认为马云此举进退失据:开始不应该急于推出“招财进宝”;推了之后,又不应该急于公投,导致“招财进宝”刚刚上线就取消。从公司运作的角度看,上面这些说法是有道理的。任何一个公司如果短时间180度转变,都会对业务、PR、士气有很大打击。尤其在中文网络,站方如此“软弱”,很容易被网友“讹上”――以后淘宝推出新的业务,如果又有用户不满意,是不是再来一次公投?!
据说马云特别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尤其喜欢的角色是“风清扬”,但我觉得马云这次“淘宝公投”扮演了郭靖――大象无形,用最憨厚的办法,获得了最大的便宜。“招财进宝”的下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非常喜欢craigslist创始人的一句话:“信任你的用户;做让你的用户信任的网站”。所谓“信任你的用户”,说起来简单,但真的做起来其实会体现一个网站的整体运营水平。比如,你首先就要回答一个问题“谁是你的用户”――一些网站找几个经常混在一起的网友或喜欢充当意见领袖的网友搞个座谈,云山雾罩地聊聊,好像就是“信任用户”了;但其实,这些“活跃”的网友不能代表最基本用户。信任他们,往往不一定就是“信任用户”。真正的用户,从来都是“用脚投票”的“沉默大多数”,要想了解他们的需求,我个人的认为,只有通过各种调查问卷或投票――最后用数字说话。
我上面想表述的是:“信任你的用户”,几乎只有一种可操作的方式:足够样本的投票,用数字体现用户的需求。别的方式,什么座谈会啊,请专家给建议啊,不一定能真正反映用户需求,反而可能把你带入背离多数用户的死胡同。
回头来看淘宝公决,它就是以正确的方式,完成了一次“信任你的用户”的运营行为。“招财进宝”本身虽然下线,但是相对于“信任你的用户”而获得的潜在价值,下线一项业务的后果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下面我会提到,没有了“招财进宝”,淘宝还可以尝试别的收入模式;但如果失去用户“人心”,将会是淘宝网站的致命打击。
所以对于业界普遍批评淘宝这次公决“傻”的人,我认为他们有的是“小聪明”;马云反而是大智若愚。做企业,还是要“大智若愚”,吃小亏,占大便宜。
对于“淘宝公决”,我个人对此还有更高的评价。最开始部分淘宝网友号召要“罢市”,有的聪明人就评论了:这是有竞争对手在玩“无间道”。这样的话说多了,包括淘宝自身也这么看。但其实哪里有那么多“无间道”啊,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相信,之所以网友要“罢市”,是他们真的愤怒,真的希望用“罢市”来表示他们的愤怒?!其实按照“剃刀原理”,再加上我专门去那个“罢市”网站看了看帖子,我认为“罢市”的产生没有什么“阴谋”,就是上述淘宝用户觉得愤怒而已。
也就是说,淘宝用户的“罢市”,是一次全国范围的用户“维权”,为争取经济权利而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的一次真实“罢市”。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当下中国,这种全国范围的用户维权,压根不可能发生。但现在借助互联网平台,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我认为这就是“进步”,即人们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勇敢争取自己的经济权益。从另一方面看,淘宝最终选择“公决”,更是一种文明进步。总之,用户和淘宝之间的博弈,通过“公决”这种民主形式,妥善得到解决。这是国人经济生活中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一种进步。作为比较,我举个例子:虽然内涵不太一样,但“王海打假”也是维护经济权益的一种手段,不过这种手段,我认为就不如“公决”文明进步。
关于这些,我表述得可能不清楚;但我感觉到了这次淘宝“罢市-公决”,应该在中文互联网发展历史上留下一笔。
说回这篇博客的标题,之所以“相信淘宝”,是因为经过这次“公决”,淘宝几乎没有真正损失,但赢得民心。它的最大竞争对手“拍拍”和易趣,会被淘宝拉下更大距离。那么淘宝怎么赚钱呢?从我最近看的资料,淘宝用户单日交易额,已经超过4000万人民币,超过了沃尔马在华所有分店单日销售总额;2006年第一季度交易额超过50亿;粗粗估算,淘宝用户2006年交易额会超过150亿人民币--每天几千万的资金和物品在淘宝网平台上流转,怎么可能不赚钱?!现在虽然下线了“招财进宝”,死了张屠夫,不吃浑毛猪,相信淘宝下一个收入模式,会很快想到并且执行。
最后多说几句。在淘宝这次危机中,有一些人,一些网站以为自己掌握了话语权,搞了n多“无间道”啊什么的文章,极尽煽风点火之能事。但马云一个“公投”,让这些貌似强大的“话语”,立刻灰飞烟灭。我看着这些,从这次事件中,个人最大的感触还是:“话语”是文化人玩的,做商人就别玩小聪明,也别在乎流言蜚语,大智若愚,只要努力“相信你的用户”,你就会拥有真正的力量。